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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借用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次数: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特约定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具体责任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负责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负责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实验室安全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督促具体工作负责人。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教师、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各实验室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演练应急预案和疏散预案,提高实验室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事项,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严格实施实验方案报批制度,实验方案获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期间穿着应符合规定,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严禁实验期间实验室无人值守,禁止单独一人在夜间做实验或在实验室过夜。

六、实验区域与学习区域有明显界线,实验区域严禁饮食饮水或者摆放非实验相关物品,学习区域禁止摆放实验相关物品。

七、实验室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需要连续通电或连续用水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设备运行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八、实验室装修改造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施工前必须获得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工程完工后要主动向学校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展开自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我愿意履行学院明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配合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化工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和《化工学院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对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自觉做好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地址:              楼         区        室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借用人各持一份,学院实验办公室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字)              系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借用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