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 [ 2013 ] 2号
关于化工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合理用好、管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会会员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参照校级工会政策规定,延续第一届工会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针对送温暖方面,用于对有困难和患病会员的探望慰问标准由上届的每人次200元增加至每人次300元;慰问对象:1.学院教工本人及其配偶因伤病住院;2.特困、危重伤病,如情况特殊,经领导批准,可酌情增加补助;3.教职工(含离退休)或其直系亲属去世,送一个花圈吊唁。
针对各种赛事奖励:大型赛事或排球赛、篮球赛等,要有相应的奖金,比赛过程中队员受伤也要有相应的慰问,服装、聚餐有学院党政支持。
教工发表工会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化工学院工会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