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委〔2018〕4号
关于化工学院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的通知》(华大学〔2018〕13号),班主任年度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班主任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班主任的考核分为学生民主评议、任课教师评议、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组成,即考核总分=学生民主评议分(50分)+任课教师评议分(20分)+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分(30分)。优秀班主任在院级评审,根据考核分数取前30%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
一、华侨大学优秀班主任的评审条件
1、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人选必须任满两年,同时两年的院级评审中至少有一年考核等级为“优秀”,且无考核“不合格”现象。
2.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条件1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报学生处核准。
3.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名额控制在班级数的10%左右。
二、有关要求
1.班主任填写《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1),于6月10日前上交学院团委(E4-407),电子版请发送至2363908115@qq.com;
2.班级组织完成班级学生评议:学生评议人数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40%(含班委、团支部成员),由年级辅导员组织现场评议,参加评议的同学填写《化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附件2),按照表格上的要求进行客观、公正评议,此项工作于6月8日前完成;
3.任课老师评议由学院依照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各班级评学分数计算;
4.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依据学习绩点、日常管理、两委建设、班风学风进行评议,根据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可酌情加1-5附加分;
5.学院将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将各部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考核结果及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附件1: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2:化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审批表.doc
中共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