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现将有关评选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
2、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7号)、《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上报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学生个人在校表现和学院名额分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经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陈明金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奖学金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保证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于9月15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报送至E4-409。
附件:
1、
附件1: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2、
附件2: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3、
附件3: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4、
附件4: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